学生处分工作流程
学院学生工作组查实学生违纪行为,对违纪学生进行谈话教育。
学院学生工作组将《广西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广西大学学生违纪谈话记录表》、学生检讨书、违纪事实证明等材料交到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对违纪学生的事实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起草学生处分文件,上报学校批准。
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授权的学生学籍处分委员会开会研究决定。
处分文件公布执行
学院学生工作组将处分文件送达被处分学生,并将《广西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送达登记表》存档联交回学生工作处。指导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