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加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复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第二条 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达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学院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要求。
第三条 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学院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要求。
具体见附件1《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第四条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以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证书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
享受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可先提交电子文件,入学时交原件)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复试。
学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申请。不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要求
第五条 复试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200%。今年预计招生指标数(071000)生物学90人(含推免生1人),(086000)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50人,最终指标数有可能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第六条 复试考核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8:30-19:3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复试考核方式
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线上网络复试。
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必须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
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复试过程中,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电话联系学院(电话号码为复试之前学院联系考生的手机号码或者学院研究生办电话0771-3270361)。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视情况可予认定。12小时内如果考生未主动联系上招生学院,作放弃复试处理。
复试过程中,评委出现不当行为,考生应当先完成考试,过后再向学校申诉;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可取消复试成绩。
(三)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
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2.业务考核(满分100分)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时间不少于6分钟);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满分3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时间不少于9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第七条 复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此外,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八条 分批复试
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和复试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应一致。
第四章 硕士研究生录取
第九条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一)初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初试总分/科目系数。具体如下: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5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英语分+初试政治理论分)/2
(二)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业务考核分
第十条 拟录取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达到复试合格线的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标准相同。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批次分别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一批次复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经过优先录取而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二)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或方向)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3.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候补与补录
公布第二批次以后拟录取名单时,可设定若干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学院在8:00-23: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处理(请考生在调剂复试期间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拟录取考生需要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之内做出点击确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五章复试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学院是复试工作的主体,按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选聘有责任心的教师履行职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及调剂办法,组织开展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纪律要求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涉及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要主动提出,实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及内容的,履行保密纪律;履行廉洁纪律,严禁招生复试中谋取不当利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 其他应知应会事项
第十三条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院2023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复试。本次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包括已确认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第十四条 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作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十五条 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yztj/)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c.gxu.edu.cn/)做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2023年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表格以及消息公告,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学院网页下载、查看,请考生密切关注变化。
(三)联系、监督方式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771-3270361;
广西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31243;
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
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2142,邮箱:gxuyjszs@163.com。
附件1: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
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院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1.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话,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学院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学院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学籍学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现有错误提示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