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广西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特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各学科(专业)带头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成立以各学科(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为组长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院设立督查组,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和副书记组成。
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和类型,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课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不设补考。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60分,时间30分钟。不设补考。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40分。在面试时进行,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理解能力。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90分。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8-30日
面试地点:
复试组一、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南楼101会议室
复试组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南楼208会议室
复试组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南楼303教室
(2)业绩能力评定。主要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考查,并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请带上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以便核查;不带原件只带复印件的,视为无效)。该项满分1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分数:
①获校级三好学生加1分,省级三好学生加2分;
②获专利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署名前3位者)加1-2分;
③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3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1分;
④参加全国性的专业竞赛获一等奖加3分,获二等奖加2分,获三等奖加1分。
4.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除参加上述三方面的测试外,还必须参加复试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笔试(闭卷),满分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供录取时参考。其中任何一门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时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及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或政审。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本学院的招生面试按专业特点成立3个复试专家考评小组,对考生按专业进行统一复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总分
初试总分: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2各150分,共计500分;
初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1.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统考总分(500分)/5
2.调剂考生
(1)初试成绩=统考分(200分)/2;
(2)初试成绩=统考分(350分)/3.5
(二)复试成绩总分
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权重(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权重10%+综合面试100分×权重(60%)
注:复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调剂考生
总成绩=(统考总分(200分)/2)×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统考总分(350分)/3.5)×50%+(复试成绩)×50%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不记入总分,其中任一门加试科目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排名与录取:
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拟录取考生12小时内必须反馈。
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六、其他
本学院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0人,全日制生物工程专业硕为46人,非全日制生物工程专业硕士7人,复试比例为1:1.3。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2日